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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招聘60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
有志于从事消防工作的小伙伴看过来!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包括战斗员岗位430名、执勤车驾驶员岗位160名、战保车驾驶员岗位5名、汽修员岗位5名。有意者请于2月19日9:00至3月18日16:00登录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网站,使用本人身份证注册后报名。
招聘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社会人员,限男性。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身心健康;
4、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5、报考战斗员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1994年5月1日至2003年4月30日期间出生),有部队及消防服役经历或大学本科学历的可放宽至30周岁(1990年5月1日以后出生);
6、报考执勤车驾驶员、战保车驾驶员岗位的,年龄20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至2001年4月30日期间出生),需持有A1、A2或B2驾驶证;
7、报考汽修员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1日至2003年4月30日期间出生),应具备汽修员岗位所需要的工作能力和技能水平,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汽车维修工中级(含)以上证书或有其他与维修相关的如电焊、钳工、特种驾驶等证书的优先;
8、本人没有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9、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优秀青年、取得本市居住证的优秀青年、中国共产党党员、退役的优秀国家消防员。
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查询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具体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从2月18日起可通过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网站(http://xfjyzd.sh.gov.cn)进行查询。
(二)报名方式
1、本次报考一律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1年2月19日9:00至3月18日16:00。报名网站为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网站,应聘人员需使用本人身份证注册后报名。
2、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及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在报名时填写一个报考岗位。愿意接受工作区域调剂的,需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注明。
3、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应聘考核 应聘考核包括资格审查、面试和体能测试(汽修员岗位还需参加维修技能测试),于3月下旬开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及有关要求以报考单位通知为准。
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学历证书、驾驶证、退出现役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寸免冠照片2张等材料。
体能测试具体标准详见↓
应聘考核结束后,考核通过人员按照报考支队通知要求参加体检和政审。
体检和政审
招录单位将按照《上海市专职消防员体格检查标准》,组织人员进行体格检查,并开展心理测试。同时,按相关要求进行政审。
人员聘用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择优确定,按通知要求报到,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岗前培训和考核,试用期为6个月。未能通过考核或未能完成岗前培训任务的,不予转正。
招聘简章
具体岗位和薪酬情况详见↓
招聘政策问答详
1、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岗位性质、用工形式和工作地点?
答: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劳动合同用工制度,战斗员和执勤车驾驶员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正式上岗前需接受为期6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期内,由培训单位统一安排集中休假;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试用期考核后,根据工作需要,分配至各支队下属的消防救援站工作,实行工作4天休息2天的工休制度(在本市无居住条件的队员,经个人申请、单位同意,可实行每季度20天集中轮休制度),工作时24小时驻勤。
2、政府专职消防员享受怎样的职业保障?
答:根据上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上海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的意见》,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我市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并根据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所需经费由市、区两级财政保障;符合规定条件的,纳入本市住房保障范围,并根据上海市有关政策予以优先保障;表彰奖励纳入了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群团组织表彰奖励范围;在公共医疗服务、交通出行等方面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政府专职消防员凭有效证件参观游览公园、风景名胜区、面向公众开放的文物和博物馆单位等,享受减免门票、优先通行等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现役军人同等的优待。
3、政府专职消防员享受怎样的在沪落户政策?
答:根据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公安局等4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本市政府专职消防员落户等工作的意见》,在申办居住证转办常住户口时,技能等级由市消防救援总队自主评定,在高风险区域或特殊危险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本市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在申办本市户籍时,享受重点扶持用人单位相应加分;在申办居住证积分时,本市政府专职消防员达到一定技术等级水平,可取得相应积分,达到居住证积分标准分值的人员,享受本市相应公共服务;政府专职消防员配偶及子女随迁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4、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薪金如何?
答:试用期内,战斗员、执勤车驾驶员每月固定工资约6600元,战保车驾驶员每月固定工资约6400元,汽修员每月固定工资约6100元,各岗位另享受每月绩效考核奖金500元至3000元;转正后,战斗员、执勤车驾驶员每年工资薪金约13.4万元,战保车驾驶员每年工资薪金约12.96万元,汽修员每年工资薪金约12.4万元,以上“工资薪金”都包含个人缴金部分。工资薪金将按增资计划递增,并根据队员任职年限和技术等级逐步提升。另外,总队为战斗员、执勤车驾驶员岗位设置一线执勤奖(合同期满奖),第一期、第二期劳动合同期满后,按照6000元/年的标准予以奖励,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每年奖励6000元。
5、政府专职消防员享受怎样的工作待遇?
单位为政府专职消防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和补充住房公积金,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和服装;政府专职消防员每年享受年休假和单位安排的1次免费体检。
6、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后如何签订劳动合同?
答: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等环节被录取后,由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所属支队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第一期3年(含试用期6个月),第二期6年,第三期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7、各区消防救援支队的地址和咨询电话是什么?
答:各区消防支队,具体地址和咨询电话如下: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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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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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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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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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杜鹃路2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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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2047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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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区消防救援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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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黄浦区白渡路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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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3036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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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消防救援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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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武宣路1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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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4484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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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消防救援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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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长宁区定西路9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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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63359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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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消防救援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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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沪太路655弄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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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66775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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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消防救援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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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真光路5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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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62110119-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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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口区消防救援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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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虹口区昆明路3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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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6527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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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区消防救援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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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周家嘴路30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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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65206119-8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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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消防救援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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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5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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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64880119-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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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消防救援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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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蕰川路21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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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36558110-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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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消防救援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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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阳川路1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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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69527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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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消防救援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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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沪杭公路88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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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7945119-16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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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消防救援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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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岳阳街道谷阳北路3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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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37761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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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消防救援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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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胜利路18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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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2176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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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区消防救援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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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奉贤区南奉公路68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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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336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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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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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区育麟桥路3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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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9616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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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化学工业区消防救援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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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奉贤区北河路1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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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67121580-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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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水上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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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大道1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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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8393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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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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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奉贤区洪南路2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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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7526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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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政府专职消防员有什么样的职业发展和激励制度?
答:在职业发展空间方面,设立了站长、副站长、站长助理、班长、副班长等行政职务,以及5个级别的岗位技术等级,建立了行政职务晋升和技术等级晋级的职业发展“双通道”;政府专职消防员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士以上学位,在一线执勤岗位工作满2年以上,经所在单位推荐,可以推荐参加公务员考试,报考上海市消防救援队伍,选拔成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政府专职消防员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条件,工作表现突出的,优先推荐参加消防员招录,被正式录用的,从事专职消防员工作年限计入工作时间,授予相应的消防救援衔。在奖励荣誉方面,设立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嘉奖等奖项,并可申请加入中国共青团、中国共产党,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推荐至地方各级组织给予表彰奖励;在奖金方面,设置了月度、年度绩效考核奖励,建立了奖优罚劣的薪酬体系。
9、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的政审有什么要求?
答: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严重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无参加非法组织情况,无吸毒、赌博、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本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热爱消防事业,自觉遵守单位制定的各项规定制度,服从管理,安心工作,有志为保卫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贡献。
10、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时对身心健康有什么特殊要求?
答: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的体检按照《上海市专职消防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用:
(一)身高不足162cm,体重轻或过于肥胖者[标准体重=(身高-110)kg,不得超过标准体重范围-10%至20%];
(二)有影响工作的慢性腰腿痛、扁平足(足弓消失)、严重脱肛、疝气等疾病、主要器官或者部位手术史;
(三)有明显纹身及影响面容、外观、功能的癫痕;
(四)有疥疮、与麻风病人同吃同住等密切接触史、牛皮癖、头部黄癖、吸毒、性病的;
(五)有经常胸痛、心慌、腹泻、吐酸水、咳嗽、哮喘、贫血、肾炎、结核病、肝炎等;
(六)有癫痫(羊角风),经常头痛、头晕、晕厥,有精神病史,严重口吃(结巴)的;
(七)有遗尿症、梦游症的;
(八)有耳聋,慢性中耳炎,明显斜眼、色盲、近视眼(双眼裸视力在4.5以下)的;
(九)腰椎、膝盖半月板存在损伤,不适宜参加体技训练的;
(十)有精神类疾病或精神类疾病史的;
(十一)有其他严重疾病,身体明显缺陷、功能异常的。
另外,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人员不予录用。
11、应聘人员如何参加应聘考核、体检和政审?
答:应聘人员要及时关注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网站报名系统内的信息,注意接听接收电话短信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的具体时间、地点参加应聘考核。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驾驶证、退出现役证及相关专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寸免冠照片2张。考核结束后,按照报考支队电话或短信通知要求参加体检和政审。
12、对编造假文凭、假证照、考试作弊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考者应如何进行处理?
答:一经发现并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招聘咨询电话详见上面政策问答,电话咨询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特别提示
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由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组织,信息发布以总队官方网站为准,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开展招聘工作;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告安排及时查阅报名系统中有关信息,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消息通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招聘
市人社局说,根据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业务拓展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啦~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将相关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shsyjyzp@163.com邮箱。
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热爱本职工作,思想品德端正,有团结协作和吃苦耐劳精神。
2.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28日。高级或紧缺急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限制。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理论基础扎实,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4.具有较好的英语综合能力,计算机操作熟练。
5.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上述岗位应聘者如为博士研究生或者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招聘岗位
招聘方法 01、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将《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电子照片、身份证(正反面)、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外省市社会应聘人员)、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shsyjyzp@163.com。相关证明材料须为原件扫描件并命名后以附件形式上传。邮件名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未按上述要求选报岗位及提交报名材料,均视作无效报名。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即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
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02、资格审查
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将根据收到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笔试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发通知。
03、考试安排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及格线以上的人员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面试按4:6计算综合成绩,根据排名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未进入面试、体检者不发通知。
04、体检
根据招聘职数,按1: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
05、考察
由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和学习工作表现情况等。
06、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07、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疫情防控 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将严格按照上海市委关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整个招聘的疫情防控工作,具体有关要求将在笔试、面试等环节中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21-50798165
电子邮箱:shsyjyzp@163.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1500号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邮编:201203
监督电话:021-63111753
点击
https://pan.baidu.com/share/init?surl=-B6SCAluqD02RPAb0w8gEw”即可下载报名表格,
提取码:axvd
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招聘
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将报名表、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电子版应聘材料发送至smch_hr@163.com,报名截止日为3月21日。
招聘岗位 1、儿童保健医师 6名
2、儿童保健护师 1名
3、儿童保健技师 1名
4、孕产保健医师 5名
5、妇女保健医师 5名
6、实验室主管 1名
7、药剂师 1名
8、医技人员 1名
9、科研教育专员 1名
10、健康教育专员 1名
11、会计1名
12、资产保障1名
13、党务管理1名
招聘对象 岗位具体聘用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岗位公开招聘简章》
具体可点击
http://rsj.sh.gov.cn/tzpgg_17408/20210210/t0035_1397888.html
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将报名表、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电子版应聘材料发送至smch_hr@163.com,邮件名称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3月21日。
其中:1)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21日;2)应聘资产保障员岗位及党务管理岗位的报名方式为参加2021年度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二)资格审查
根据收到的报名资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考试通知。
(三)笔试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笔试人员,参加由本单位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不低于1:3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其中,应聘资产保障员岗位及党务管理岗位的人员参加2021年度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四)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多种方式进行。根据笔试与面试的总测评分,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初步拟聘人员进入体检。根据招聘职数,按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参加中心组织的体检。
(六)考察
由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七)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综合测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核准备案后再行录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相关待遇 一经录用上述人员,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本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聘用手续。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上海市卫生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许老师
邮箱:smch_hr@163.com
联系电话:32576339
监督电话:23117768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招聘
正在找工作的小伙伴看过来!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正在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包括辅导员和专任教师。其中,辅导员岗位应聘简历接收截至2021年3月5日;专任教师应聘简历接收截至2021年4月30日。
招聘岗位 (一)辅导员6人;
(二)统计与信息学院专任教师2人。
招聘条件 (一)辅导员
1.岗位说明:
专职学生思想政治辅导员,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校外应聘人员须为应届毕业生。
2.应聘条件:
(1)中共党员,政治素质过硬,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道德修养;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不限,含留学归国人员;
(3)大学英语四级(或相当)及以上,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4)就读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或有学生工作经历,具备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组织策划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和领导能力,具有团队合作和奉献精神;
(5)性格热情开朗,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6)入职三年以内需入驻学生社区,与学生同吃、同住、同学习;
(7)校内人员应聘需征得现工作部门同意。
(二)统计与信息学院专任教师
1.岗位说明:
(1)统计学学科带头人:数理统计学或者经济统计学方向学科带头人,带领学科建设,完成专业教学和科研任务。
(2)计算机公共基础课教师:从事计算机公共基础课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3)数据科学系教师:从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教学和科研工作。
2.应聘条件:
(1)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具有较强的学术研究与教学能力和较好的英文读写交流能力;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数据科学等专业的青年博士或副教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数理统计学、经济统计学、数量经济学等专业的教授或学科带头人;
(3)青年博士年龄不超过35周岁,副教授年龄不超过45周岁,教授或学科带头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4)具有坚定的政治信仰和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5)学风端正,高度敬业,乐教爱生,善于协作;
(6)身体健康,能胜任学校和学院规定的教学科研工作。
招录程序 1.报名
请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明、个人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我校招聘邮箱:zhaopin@suibe.edu.cn,并必须在邮件主题上注明姓名及应聘岗位,不符合要求的简历不予处理。辅导员岗位应聘简历接收截至2021年3月5日;统计与信息学院专任教师应聘简历接收截至2021年4月30日。
2.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进行初步筛选与资格审查。
3.考核、面试
通过初步筛选及资格审查人员,我校将会联系面试考核、面试事宜。
4.政审与体检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与体检。
5.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政审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证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联系方式 联系人:人事处刘老师
联系电话:021-67703027
电子邮箱:zhaopin@suibe.edu.cn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1900号德政楼人事处204室
(图文来源于网络,侵权删)